一、申辦因公護照、港澳通行證所需材料 1、任務批件原件(雙跨團組提供任務通知書和任務批件復印件;同步團組提供請示件原件或任務審批表原件)。 2、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簽發(fā)地非浙江的,另需提供加蓋騎縫章的簽訂期一年以上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及近一年繳納的社保記錄證明,社保局蓋章)。 3、邀請函復印件 4、新申辦因公護照的申請人(申辦新港澳通行證除外)需統一采集影像、指紋、簽名等生物信息。申請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穿深色衣服,在指定采集點(臺州市政府行政中心2號樓102室)完成影像、指紋、簽名等采集工作。不需要新做因公護照人員可只提供近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張(申辦港澳通行證的提供近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張)。 二、申辦介紹信的人員需提供臺州外辦的復函復印件及省外辦的任務批件復印件。 三、以上文件需掃描上傳到因公出國(境)護照,簽證網上申報系統(http://oa.tzwqb.gov.cn/),填寫完整申請人相關信息后申報,受理后將會有短信通知,文件原件(包括照片)需要遞交到受理窗口。 四、材料經審核后,視情況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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